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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安排
作者:研招办   发布时间:2026-03-26   点击数:

各位考生: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印发<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学函〔2025〕2号)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陕试研招〔2026〕1号)相关工作要求,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,请一志愿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。

一、复试条件

我校复试分数线在“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A类考生)”基础上,根据各专业领域方向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,本着“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。

复试名单见附件《西安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》。

二、复试安排

(一)临床医学

1.资格审核

时间:2026年3月28日下午16:00—18:00

地点: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教学楼一楼阶梯一教室

应届生:学生证、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;《西安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审查表》,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;《西安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》;以及可以证明本人水平能力或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。

往届生: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;《西安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审查表》,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;《西安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》;以及可以证明本人水平能力或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。

资格审核结束后发放复试单,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,笔试和面试凭复试单参加。

2.心理健康测试

资格审核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。

3.面试

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、外语口语表达能力、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等。

时间:3月29日上午8:00

地点:未央校区立行楼(具体地点见“复试单”安排)

要求:

(1)考生到达后,先在指定物品存放处存放手机等物品,随后到候考室就座等候,并进行面试序号抽签。

(2)候考和面试期间如发现携带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,按作弊处理。等候期间可以看书籍等资料,面试结束后从物品存放处取走个人物品,即行离开,不吵闹、不聚集、不逗留。

4.笔试

科目:英语一和临床医学专业课

时间:

临床医学专业课(3月30日上午8:10-09:50)

英语一(3月30日上午10:10-11:40)

地点:未央校区教学楼和立行楼(具体地点见“复试单”安排)。

学生考试时按复试单考试序号就坐,有序进出教室,不聚集、不逗留,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告知监考老师。

(二)中药

1.资格审查

时间:2026年3月27日上午8:00—10:00

地点: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立行楼四楼PBL2教室

应届生:学生证、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;《西安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审查表》,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;《西安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》;以及可以证明本人水平能力或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。

往届生: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;《西安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审查表》,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;《西安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》;以及可以证明本人水平能力或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。

2.心理健康测试

资格审核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。

3.面试

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、外语口语表达能力、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等。

时间:3月27日上午8:20

地点: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立行楼四楼PBL2教室

要求:

(1)考生到达后,先在指定物品存放处存放手机等物品,随后到候考室就座等候,并进行面试序号抽签。

(2)候考和面试期间如发现携带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,按作弊处理。等候期间可以看书籍等资料,面试结束后从物品存放处取走个人物品,即行离开,不吵闹、不聚集、不逗留。

4.笔试

科目:英语二和中药专业课

时间:

英语二(3月27日上午10:30-12:00)

中药专业课(3月27日下午15:20-17:00)

地点: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立行楼PBL2教室

(三)注意事项

(1)所有考生须从我校东门进入学校,出示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,家人可陪同,车辆一律不得进入。

(2)所有考生须准备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。

(3)学生资格审查时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不聚集、不逗留,资格审查结束后即行离开。

三、违规处理

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行为;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;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行为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。

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。入学后3个月内,我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,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招生办公室地点:西安医学院行政楼5楼510室

联系电话:029-86168677
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

邮政编码:710021

网址:http://yjsc.xiyi.edu.cn/

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

2026年3月26日


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主办  联系电话:17795951158  E-mail:yjsc@xiyi.edu.cn